春秋战国至秦时,今霍林郭勒市境属东胡游牧地。两汉时为鲜卑人牧地。三国至西晋时,为东部鲜卑游牧地。东晋时,为契丹人驻地。南北朝时,为地豆于人居地。隋及初唐,为霫人驻地。中唐及晚唐时,属关内道居延都督府辖地。辽时,属上京道临潢府辖地。元朝时,属中书省全宁路管辖。明朝时,属奴尔干都司泰宁卫辖地。清朝时,属哲里木盟(今通辽市)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。
民国21年(1932)5月,设兴安总省,下辖东西南北四个分省,今市境为兴安南省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。民国33年(1944)8月,划归科尔沁右翼中旗管辖。1949年8月29日,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,今市境划归扎鲁特旗,为扎鲁特旗北部3个努图克(乡)的游牧夏营地。
1969年7月,今霍林郭勒市随扎鲁特旗划归吉林省。1979年7月,复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81年10月,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设,哲里木盟在此设立霍林河办事处,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,并筹备建市。1982年2月,办事处正式挂牌办公。
春秋战国至秦时,今霍林郭勒市境属东胡游牧地。两汉时为鲜卑人牧地。三国至西晋时,为东部鲜卑游牧地。东晋时,为契丹人驻地。南北朝时,为地豆于人居地。隋及初唐,为霫人驻地。中唐及晚唐时,属关内道居延都督府辖地。辽时,属上京道临潢府辖地。元朝时,属中书省全宁路管辖。明朝时,属奴尔干都司泰宁卫辖地。清朝时,属哲里木盟(今通辽市)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。
民国21年(1932)5月,设兴安总省,下辖东西南北四个分省,今市境为兴安南省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。民国33年(1944)8月,划归科尔沁右翼中旗管辖。1949年8月29日,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,今市境划归扎鲁特旗,为扎鲁特旗北部3个努图克(乡)的游牧夏营地。
1969年7月,今霍林郭勒市随扎鲁特旗划归吉林省。1979年7月,复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81年10月,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设,哲里木盟在此设立霍林河办事处,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,并筹备建市。1982年2月,办事处正式挂牌办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