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催生市场主体快速增长。近五年,全市市场主体净增7856户,个体私营企业登记从业人员净增1.85万人,注册资本净增133.09亿元。特别是企业户数净增2057户,超过改革前50年累计数,是改革前的1.85倍。截至今年11月底,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到1.44万户,其中企业3146户,注册资本199.46亿元;个体工商户11 184户,注册资本6.35亿元%;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,出资总额0.90万元。
二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。推进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,是营商环境核心评价指标,在着力推进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的同时,集中统一归集公示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,进行互联共享、加强互认互用,减少办事环节和程序,减轻企业负担。据去年自治区工商局委托第三方调查表明,企业对工商注册满意度为85.4%,是获得感最强、满意度最高的改革之一。
三是助推社会诚信建设。改革颠覆了传统监管方式,由过去的人海战术变为运用大数据实施信用监管。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内蒙古)累计归集工商登记主体资格信息82 270条、各部门行政许可信息4115条、行政处罚信息307条。推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,现有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5543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在荣誉授予、银行开户、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。另有231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主要负责人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等职务,震慑了违法失信行为,提高了诚信履约意识。
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。推动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,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凸显,改革的目标成果得到体现。新设市场主体服务业占八成,高新技术、新兴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等新产业、新业态得到发展,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,为创业创新、扩大税收、创造财富培育了新生力量。
一是催生市场主体快速增长。近五年,全市市场主体净增7856户,个体私营企业登记从业人员净增1.85万人,注册资本净增133.09亿元。特别是企业户数净增2057户,超过改革前50年累计数,是改革前的1.85倍。截至今年11月底,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到1.44万户,其中企业3146户,注册资本199.46亿元;个体工商户11 184户,注册资本6.35亿元%;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,出资总额0.90万元。
二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。推进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,是营商环境核心评价指标,在着力推进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的同时,集中统一归集公示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,进行互联共享、加强互认互用,减少办事环节和程序,减轻企业负担。据去年自治区工商局委托第三方调查表明,企业对工商注册满意度为85.4%,是获得感最强、满意度最高的改革之一。
三是助推社会诚信建设。改革颠覆了传统监管方式,由过去的人海战术变为运用大数据实施信用监管。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内蒙古)累计归集工商登记主体资格信息82 270条、各部门行政许可信息4115条、行政处罚信息307条。推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,现有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5543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在荣誉授予、银行开户、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。另有231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主要负责人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等职务,震慑了违法失信行为,提高了诚信履约意识。
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。推动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,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凸显,改革的目标成果得到体现。新设市场主体服务业占八成,高新技术、新兴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等新产业、新业态得到发展,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,为创业创新、扩大税收、创造财富培育了新生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