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948—1953年
自治区的外贸收购主要是在国家同意下,面向苏联以易货贸易的方式出口,出口额大于调出到区外的商品额。1953年出口额1623万美元,共折合人民币2434.5万元(当时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按1美元折合1.5元人民币计算);调出商品额2088万元。
2.1953—1958年
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,自治区外贸收购额和调出额快速增长。1957年收购额是1953年的170.99%,商品调出额是1953年的321.1%,调出商品额从1953年占收购额的32.3%,上升到1957年的60.8%。至1958年,调出商品额9575万元,占当年收购总额的60.73%。
3.1959—1963年
由于三年自然灾害、苏联撕毁合同及偿还苏联外债等原因,自治区调出商品额连续下降,至1963年仅为1958年调出商品额的83.3%,下降近17%。
4.1964—1973年
因各大港口贸易公司急需扩大出口换取外汇,以弥补同苏联贸易的下降,自治区连续10年出现对外贸易商品收购额低于调出额的局面,加上自治区外贸执行国家出口计划部分,实际上是动用国家商品储备,用来换取外汇,以维持外汇收支平衡。
5.向市场转轨阶段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,商品生产发展迅速,特别是到1985年之后,除特殊商品外,大多数出口商品均由外贸企业自选组织。1993年,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发展变化,自治区外经贸厅不再编制下达出口商品收购计划,对外贸易商品的调出调入均为企业行为,从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以指令计划下达的出口商品调出,已完成其历史使命。1953—1990年,自治区共调出商品额613810万元,为全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。特别是1960—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和“文化大革命”时期,在中国物质生产极其困难的形势下,除完成国家下达的出口计划外,两个时期分别调出价值24234万元和147484万元的出口货源,对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及稳定大局,功不可没。
1953—1990年自治区出口商品调出情况
1.1948—1953年
自治区的外贸收购主要是在国家同意下,面向苏联以易货贸易的方式出口,出口额大于调出到区外的商品额。1953年出口额1623万美元,共折合人民币2434.5万元(当时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按1美元折合1.5元人民币计算);调出商品额2088万元。
2.1953—1958年
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,自治区外贸收购额和调出额快速增长。1957年收购额是1953年的170.99%,商品调出额是1953年的321.1%,调出商品额从1953年占收购额的32.3%,上升到1957年的60.8%。至1958年,调出商品额9575万元,占当年收购总额的60.73%。
3.1959—1963年
由于三年自然灾害、苏联撕毁合同及偿还苏联外债等原因,自治区调出商品额连续下降,至1963年仅为1958年调出商品额的83.3%,下降近17%。
4.1964—1973年
因各大港口贸易公司急需扩大出口换取外汇,以弥补同苏联贸易的下降,自治区连续10年出现对外贸易商品收购额低于调出额的局面,加上自治区外贸执行国家出口计划部分,实际上是动用国家商品储备,用来换取外汇,以维持外汇收支平衡。
5.向市场转轨阶段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,商品生产发展迅速,特别是到1985年之后,除特殊商品外,大多数出口商品均由外贸企业自选组织。1993年,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发展变化,自治区外经贸厅不再编制下达出口商品收购计划,对外贸易商品的调出调入均为企业行为,从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以指令计划下达的出口商品调出,已完成其历史使命。1953—1990年,自治区共调出商品额613810万元,为全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。特别是1960—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和“文化大革命”时期,在中国物质生产极其困难的形势下,除完成国家下达的出口计划外,两个时期分别调出价值24234万元和147484万元的出口货源,对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及稳定大局,功不可没。
1953—1990年自治区出口商品调出情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