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治区将零就业家庭成员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,纳入就业援助范围,建立“产生一户,援助一户,消除一户,稳定一户”的动态援助工作机制,采取“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一批、引导自主创业扶持一批、鼓励灵活就业稳定一批”等办法,多渠道、多途径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。
自治区针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制登记,实现动态管理,对经申报认定后的“零就业家庭”,及时启动援助预案,经申报确认之日起,10个工作日内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。同时,经认定后的“零就业家庭”成员,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援助方案,实施“一人一策”的重点帮扶。2018年1—7月,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191户,帮助199人实现就业,持续保持动态清零。
自治区将零就业家庭成员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,纳入就业援助范围,建立“产生一户,援助一户,消除一户,稳定一户”的动态援助工作机制,采取“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一批、引导自主创业扶持一批、鼓励灵活就业稳定一批”等办法,多渠道、多途径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。
自治区针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制登记,实现动态管理,对经申报认定后的“零就业家庭”,及时启动援助预案,经申报确认之日起,10个工作日内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。同时,经认定后的“零就业家庭”成员,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援助方案,实施“一人一策”的重点帮扶。2018年1—7月,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191户,帮助199人实现就业,持续保持动态清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