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末,兴和县总户数125 987户。总人口为334 112人,比上年增加1.3%;其中男性172 209人,女性161 903人;非农业人口为153 992人,农业人口180 120人。全年出生人口3992人,比上年减少14.5%;死亡人口866人,比上年减少40.2%。
当年,全旗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14 577元,比上年增长12.3%;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3751元,比上年增长15.0%。
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26 231万元,比上年增加17.5%。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6 764元,比上年增长16.1%。个人储蓄存款余额172 418万元。
——《内蒙古统计年鉴》(2012年)
2011年末,兴和县总户数125 987户。总人口为334 112人,比上年增加1.3%;其中男性172 209人,女性161 903人;非农业人口为153 992人,农业人口180 120人。全年出生人口3992人,比上年减少14.5%;死亡人口866人,比上年减少40.2%。
当年,全旗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14 577元,比上年增长12.3%;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3751元,比上年增长15.0%。
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26 231万元,比上年增加17.5%。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6 764元,比上年增长16.1%。个人储蓄存款余额172 418万元。
——《内蒙古统计年鉴》(2012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