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 775元,比上年增长3.9%。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1 725元。其中,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0 395元。比上年增长10.0%,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7406元,比上年增长12.1%,城镇常住居民均消费支出14 367元,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消费支出9308元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712人,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10人,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6.51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.8%以内。
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 775元,比上年增长3.9%。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1 725元。其中,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0 395元。比上年增长10.0%,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7406元,比上年增长12.1%,城镇常住居民均消费支出14 367元,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消费支出9308元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712人,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10人,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6.51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.8%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