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龙凤茶楼论坛_全国名媛凤楼_快活林凤楼品茶论坛最新消息_苏州51龙凤茶楼论坛

内蒙古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平均增长6.6%

发布时间:2023-05-22 【字体:
  • 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,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发布,从2023年1月1日起,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再提高,全区各地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。

    2023年,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840元/月、670元/月,较2022年分别增加27元/月、60元/月,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平均增幅为6.6%,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占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比例达到79.8%。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380元/月、1020元/月,较2022年分别增加22元/月、81元/月,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比平均增幅为5.1%。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平均标准达到495元/月,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平均标准达到1266元/月。

    为加快全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,2023年确定阿拉善盟为全区盟市级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,确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、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、鄂托克旗为全区旗县级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。截至5月,全区44个旗县(市、区)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,城乡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,困难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。

     


上一篇:
建设基层医保服务站(点)4925个 自治区着力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 ?
下一篇:
2023年自治区计划新增3500个嘎查村寄递物流点 农牧区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将实现全覆盖
声明: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《内蒙古区情网》官方网站

版权所有: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

蒙ICP备05003250号-3

蒙公安备案:15010502000173号

政府网站标识码:1500000032

技术支持: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

当前位置:内蒙古区情网  /  区情纵览  /  社会事业  /  民生聚焦

内蒙古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平均增长6.6%

发布时间:2023-05-22 来源:内蒙古日报        【字体:
  • 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,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发布,从2023年1月1日起,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再提高,全区各地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。

    2023年,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840元/月、670元/月,较2022年分别增加27元/月、60元/月,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平均增幅为6.6%,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占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比例达到79.8%。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380元/月、1020元/月,较2022年分别增加22元/月、81元/月,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比平均增幅为5.1%。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平均标准达到495元/月,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平均标准达到1266元/月。

    为加快全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,2023年确定阿拉善盟为全区盟市级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,确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、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、鄂托克旗为全区旗县级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。截至5月,全区44个旗县(市、区)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,城乡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,困难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。

     


上一篇:
下一篇:
声明: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《内蒙古区情网》官方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