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名,2015年2月8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任职令(内政任字【2015】1号),决定任命杨泽荣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巡视员,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任命胡满达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。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名,2015年2月8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任职令(内政任字【2015】1号),决定任命杨泽荣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巡视员,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任命胡满达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