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
时政动态
区情纵览
史志宣传
史志研究
数字史志
室务公开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
第250号
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》已经2021年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自治区代主席
2021年9月2日
附: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
版权所有: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
蒙ICP备05003250号-3
蒙公安备案:15010502000173号
政府网站标识码:1500000032
技术支持: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
首页
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: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
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:(0471)3292175
蒙ICP备05003250号-3 蒙公安备案: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:1500000032
技术支持: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