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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

发布时间:2017-02-15 【字体:
  •   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维东同志为阿拉善盟副盟长,任职时间从20155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重明同志为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白晨同志为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副院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赵东海同志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文阁同志为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高聚林同志为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斯琴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王斯琴同志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职务;  

    魏晓明同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,退休;  

    苏亚同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曲帆同志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(知识产权局)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娜日莎同志为自治区民政厅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黄志江同志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周秀峰同志为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刘波同志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马达同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傅仲宇同志为自治区信访局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6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傅仲宇同志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郭桢同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7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郭桢同志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布大林同志为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8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布大林同志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郭永田同志挂职为兴安盟副盟长,挂职时间为两年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9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尤国钧同志兴安盟副盟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陈俊杰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杨蔚红同志为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1号)   

    任命:  

    路宝玲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张晓玲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3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闫鹏同志阿拉善盟副盟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4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郭丽虹同志赤峰学院副院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5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***同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,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职务;白培珠同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(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)副主任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6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于学军同志自治区外事(侨务)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7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孟国庆同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8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白布和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9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刘捷同志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0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肖文武同志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2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利军同志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3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王林同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4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王然同志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(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)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5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夏鹏远同志呼伦贝尔学院副院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胡丰同志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胡丰同志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(兼);  

    孙利剑同志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仲开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(兼)、自治区推进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(兼);张斌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查特派员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张德同志为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局长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惠忠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;  

    张喜荣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公维春同志为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赵大勇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郝庆文同志为自治区环境?;ぬ碧?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臧俊同志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8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亚东同志为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雨锋同志为自治区农牧业厅总农艺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东淑华同志为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;  

    旺同志为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(副厅级)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俊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鸿英同志为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伏瑞峰同志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田占标同志为自治区外事(侨务)办公室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何雨春同志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吕新生同志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冯晔同志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何文同志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孙勇同志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;  

    张耀同志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杨云峰同志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史润林同志为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程玺同志为自治区政府研究室(参事室)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华同志为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青格勒图同志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(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)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;  

    同志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(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)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张俊秀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闫宏光同志为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长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5号)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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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

发布时间:2017-02-15 来源:内蒙古新闻网        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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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任命:  

    王维东同志为阿拉善盟副盟长,任职时间从20155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重明同志为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白晨同志为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副院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赵东海同志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文阁同志为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高聚林同志为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613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斯琴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王斯琴同志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职务;  

    魏晓明同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,退休;  

    苏亚同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曲帆同志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(知识产权局)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娜日莎同志为自治区民政厅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黄志江同志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周秀峰同志为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刘波同志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马达同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傅仲宇同志为自治区信访局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6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傅仲宇同志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郭桢同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7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郭桢同志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布大林同志为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8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布大林同志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郭永田同志挂职为兴安盟副盟长,挂职时间为两年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9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尤国钧同志兴安盟副盟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陈俊杰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杨蔚红同志为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1号)   

    任命:  

    路宝玲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张晓玲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3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闫鹏同志阿拉善盟副盟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4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郭丽虹同志赤峰学院副院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5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***同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,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职务;白培珠同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(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)副主任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6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于学军同志自治区外事(侨务)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7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孟国庆同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8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白布和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19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刘捷同志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0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肖文武同志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2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利军同志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3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王林同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4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王然同志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(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)副巡视员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5号)  

    免去:  

    夏鹏远同志呼伦贝尔学院副院长职务,退休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胡丰同志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胡丰同志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(兼);  

    孙利剑同志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仲开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(兼)、自治区推进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(兼);张斌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查特派员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2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张德同志为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局长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惠忠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;  

    张喜荣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公维春同志为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赵大勇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郝庆文同志为自治区环境?;ぬ碧?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臧俊同志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8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亚东同志为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雨锋同志为自治区农牧业厅总农艺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东淑华同志为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;  

    旺同志为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(副厅级)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3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俊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李鸿英同志为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伏瑞峰同志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田占标同志为自治区外事(侨务)办公室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何雨春同志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0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吕新生同志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5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冯晔同志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6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何文同志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7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孙勇同志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;  

    张耀同志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8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杨云峰同志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49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史润林同志为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0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程玺同志为自治区政府研究室(参事室)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1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1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王华同志为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2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青格勒图同志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(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)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;  

    同志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(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)副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12月算起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3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张俊秀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4号)  

    任命:  

    闫宏光同志为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长。  

    (据内政任字〔201755号)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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